中國抗癌協會科技獎勵章程

第一條 爲獎勵對腫瘤醫學科學技術進步做出突出貢獻的我市腫瘤醫學工作者,充分調動廣大醫學科學技術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我市腫瘤醫學科學的發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中國抗癌協會科技獎勵辦法》,以及科技部頒布的《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的規定,中國抗癌協會設立科技獎勵。 

第二條 中國抗癌協會科技獎勵是(shì)經天津市科學技術協會備案的腫瘤醫學領域的科學技術獎勵。中國抗癌協會科技獎勵授予應用先進科學技術成果,在腫瘤防治醫學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我市醫學科技工作者和單位。 

第三條 中國抗癌協會科技獎勵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zhī)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 

第四條 中國抗癌協會科技獎勵聘請腫瘤醫學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yuán)會及若幹專業評審組,對推薦的項目進行評審。 

第五條 中國抗癌協會設科技獎勵評審委員(yuán)會,主任委員(yuán) 1 人、副主任委員(yuán) 5-7 人,秘書(shū)長 1 人,委員(yuán)若幹人,評審委員(yuán)會實行聘任制,每屆任期 5 年。 

第六條 評審委員(yuán)會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較高的業務素質和良好的科學職業道德,在評審工作中能夠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自律,遵守紀律。 

(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相(xiàng)當職務,熟悉本學科、專業領 

域國内外科技發展動态,有較強的綜合分析、判斷能力。 

(三)身體健康,熱心醫學領域的科技獎勵事業,能夠全程參加科技獎勵的評審和有關活動。 

第七條 評審委員(yuán)會的主要職責: 

(一) 負責科技獎勵的評審工作,對科技獎勵工作提出指導和決策性意見(jiàn); 

(二) 向中國抗癌協會科技獎勵領導小組報告評審結果; 

(三) 對評審工作中出現(xiàn)的問題進行處理。

第八條 中國抗癌協會設立科技獎勵領導小組對評審結果進行審定,設組長 1 人,副組長 1人,委員(yuán)若幹人。下設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第九條 中國抗癌協會科技獎勵的推薦、評審和授獎,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非法幹涉。 

第十條 中國抗癌協會科技獎勵獲獎項目,擇優推薦中國抗癌協會科技獎。 

第十一條 中國抗癌協會科技獎勵接受以下兩種渠道推薦: 

(一) 單位推薦 

中國抗癌協會理事單位、中國抗癌協會專業委員(yuán)會、在津腫瘤醫療、研究機構及相(xiàng)關高等院校、在津腫瘤領域國家及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可作爲推薦單位。每個推薦單位可推薦科技獎(科普獎)5項、青年科學家獎若幹名 。

(二)科學家提名推薦 

中國科學院生命科學和醫學學部、中國工程院醫藥衛生學部的中國籍院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傑出青年,長江學者獎勵計劃人選可作爲科技獎和青年科學家獎的推薦人,每位專家隻能推薦 1 項科技獎(科普獎)或 1 名青年科學家獎。中國抗癌協會3名常務理事可聯名推薦1 項科技獎(科普獎)或 1 名青年科學家獎。

第十二條 推薦中國抗癌協會科技獎勵按有關規定填寫推薦書(shū),提供的報獎材料要真實、可靠。單位推薦項目需附推薦單位意見(jiàn)并加蓋單位公章,科學家推薦項目需推薦專家簽字。單位推薦項目請通過推薦單位集中報送,科學家推薦項目可直接報送。 

第十三條 中國抗癌協會科技獎勵實行專業評審組初評、評審委員(yuán)會終評、科技獎勵領導小組審定的三級評審制度。評審項目采取線(xiàn)上及會議(yì)評審相(xiàng)結合的方法,并以投票(piào)表決的方式産生評審結果。 

第十四條 中國抗癌協會科技獎勵實行專家回避制度,被推薦爲科技獎項目的候選人不得作爲評審委員(yuán)會委員(yuán)參加當年的評審工作。 

第十五條 中國抗癌協會科技獎勵評審委員(yuán)會評審出的獲獎項目,由中國抗癌協會科技獎勵領導小組審定、中國抗癌協會理事長辦公會批準,頒發證書(shū)和獎金。 

第十六條 中國抗癌協會科技獎每年評審一次。 

第十七條 中國抗癌協會科技獎勵獎的勵金由中國抗癌協會列支。 

第十八條 對通過剽竊、侵奪他人科學技術成果的,或者以不正當手段謀取中國抗癌協會科技獎勵的,由中國抗癌協會取消其當年獲獎資格、撤銷其獎勵,追回獎金和證書(shū)。 

第十九條 推薦單位和個人提供虛假數據、材料,或協助他人騙取中國抗癌協會科技獎勵的,由中國抗癌協會予以通報批評或者取消其推薦資格。

第二十條 參與中國抗癌協會科技獎勵評審活動的有關人員(yuán)在評審活動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建議(yì)相(xiàng)關部門給予處分。 

第二十一條 對評審中涉及的評審情況,應保守秘密,以保證評審工作順利進行。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審議(yì)通過之日起實施。


   中國抗癌協會

                                                                                                                                                               2023年3月20日